听评课制度
发布日期:2016-11-15

1、努力形成虚心学习、积极开展教研、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。听课、评课是互相学习、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,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,积极参加听课、评课活动。听课者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。

2、每学期学校校长听课30节以上,中层管理人员听课人均40节以上,教研组长20节以上,其他教师听课人每周1节以上。

3、教导处、教研组长、年级组长、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,如时间的安排、多媒体设备、课本、椅子的准备等。

4、听课时,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,不讲话,不走动,不中途离场。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,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。

5、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。听课记录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授课学校、班级、老师、讲授课题、教学活动过程、板书、简评等。

6、要认真参加评课。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、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,好的方面应该肯定,供大家学习;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,以利改进和提高。评课不能搞“一团和气”或“一味指责”。

7、对于计划中的教学研讨课,哪一层面组织就有那一层面主持者组织评课,并填写好教研活动记录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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