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班制度
发布日期:2016-11-15
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,确保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,结合我单位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,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、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。学校实行“班子人员带班、教师值班”的值班制度。
二、所有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。谁带班谁负责,谁值班谁负责。学工处对本单位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,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,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。特别要加强对寒暑假、节假日和双休日(周六、周日)的值班抽查。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,应第一时间调整、解决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同时做好记录,已备阶段考核之需。
三、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及时联系。
四、带班领导在值班工作中如有旷班、溜岗、迟到(晚到10分钟内)现象,每发生一次扣0.5分;值班教师在值班工作中如有旷班、溜岗、迟到(晚到10分钟内)现象,每发生一次扣0.2分。
本制度适用学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值班、节假日值班、寒(暑)假值班和特殊时期的值班。